【当然还有无稳定住址,无法提供来本地目的等等】。
最简单的,你有工作,除了休息。过去那除非是谈恋爱吧,小年轻去公园,什么地方玩,看电影等等吧。那多数,已婚的,有了孩子的,有家庭的。要不是在工作,要不就是休息,在家做家务,打扫卫生,进进出出,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对吧?
那么一个人,一看不是本地人,也不知道来干嘛的,也不知道什么职业工作的,除了住旅社的,那么很容易被怀疑的。
毕竟,贼,流窜作案的很多。一会儿这个城市,一会儿那个地方的。
除了单人作案,有一个小团伙的,或者贼和贼有联系的,那你这个地方的贼跑到了别人的地盘上,当然是指小贼,不是大贼的那种,一般都会借住在那些有前科人员家里。
毕竟不是旧社会,可以随意租房子。
那个年代,普通人要租房子,那不是随便找一家人,钱一付就好了。
那是要找房管所,还要各种手续,单位介绍证明,公章,派出所那也是要登记的。
亲戚临时借住没事。
要是有案子了,那派出所,居委会大妈就得经常性登门拜访【查户口】的。
所以,从这么小的事情来说,一个贼,如果,在某一个地方犯案了,还待在原地,这个城市里,也不说躲到乡下,或者逃到外地去,这是最正常的逻辑。
说犯了案子,还留在原地,原城市,只有几种情况。
第一种,没来得及逃离,警察动作很快,已经实施了管制,封锁措施,还有大量的排查工作。那并不是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。
第二种,他,她,有可以掩饰的身份,比如假身份【可能伪造的,可能曾经有过工作经历,可能是曾经偷了别人的身份工作证,再放一张自己的照片上去等等,反正假证分子就是专业干这个的】,那么冒充采购人员,出差人员。也不可能全部都打电话给单位去核实。毕竟当时的条件下,很多地方连电话都么有的,比如中西部,山区等等这种实际情况下。
第三种,不是住旅社,而是借助在亲戚家。亲戚不知道他,她是犯罪分子。
但是,只要警察上门,那犯罪分子,毕竟是犯罪分子,总是心虚的。
你再说到这个贼王案件,那在犯罪分子那里,在警察那里,这个贼王,怎么得都是一个老手吧?再者,再老手,基本会有帮手,就是他本人没犯案,帮手犯案了,他还会留在这里吗?
对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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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药骗》 最新章节第一百五十章 小人物小故事【七十四】,网址:https://www.kkxs8.org/html/339/339297/149_2.html